心里有良知,头顶有法律,公平和正义方能永在
2019-10-19 20:07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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穷不和富斗,富不和官斗,这样的说法在中国已经有相当悠久的历史,不少人也都是按这个规律来生活。当然,他并不是空穴来风。穷人是惹不起富人的,人家财大气粗,拿钱都能分分秒秒搞定你。富人若是惹怒官家,随意扣上莫须有的帽子,同样没有好下场,任凭你家缠万贯也无可奈何。

最经典的例子就是明朝的沈万三。他在当时真的是富可敌国,奈何,终究没有架住明太祖朱元璋的精心算计。很简单,给他投资,让其每天生利。沈万三当时没有弄明白,太祖的生利采取驴打滚的计算方法,和今天的黑网贷没有任何的区别。就算家里拥有金山银山,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,沈万三最终落得个人财皆空。

不过,这毕竟是发生在皇权当道的年代。社会发展到今天,完全要彰显的是法治精神。说句难听的话,只要有理有据,终究会讨个公平的说法。恰如民间那句,正义有可能迟到,但从来不会缺席。遗憾的是,由于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影响,这个路程依旧显得那么漫长。还有人坚信,屈死不告状,尤其是涉及到民告官。憋屈就憋屈吧。

偏偏,有人不服啊。这不,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居民黄晓泉,袁作权就与官家杠上了,状告北湖区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。原来,早在2014年6月10日,他们所在的文星路43号30栋房屋被当地社区居委会委托的机构鉴定为“构成整栋危房”。为此,黄晓泉的妻子王某被强制从屋内带离,房屋门窗当日被拆除。

对于这样的结果,讲真,太正常了。只要关联到拆迁,别说是强制拆除,哪怕是闹出人命,大多都是不了了之,最多就是经济赔偿,想让承认错误,很难,再让法官判决其错,难上加难。

黄晓泉请求确认北湖区强制拆除房屋行为违法,被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。直至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,被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重审。当然,郴州市北湖区政府也不服啊,要求省高院给予合理答复。

让他们想不到的是,省高院主审法官依据事实,旗帜鲜明的支持原告,同时怒斥地方政府强拆行为,驳回区政府的再审申请。好嘛,这下热闹了。公开的视频迅速引起举国关注,太多的人对法官的态度表示明确支持。

可以认定的是,郴州市北湖区政府相关领导很郁闷。碍于事实和法律的要求,他们也没辙,只能服从判决。按照正常的逻辑分析,有关负责人的内心不会反思,反而会责怪主审法官“不懂事”,难道他连内外和远近都分不清楚。毫不客气地说,要是真有这样的想法,那在光明大道上只能越走越远。

目前,中国的法律相当健全,但碍于你懂得的原因,法槌落地还存在着诸多困难。就主审法官来说,但凡涉及到民告官的官司,往往如同架在火盆上烧烤,甚至不得不委曲求全。到了这样的地步,作为民众的原告,心中纵然有万千不甘,最终也不得不屈服。

诚然,微评君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,最多只能以人世间常在的情理对事情进行简单的分析,发表下个人的浅见。但作为专业的法官,肩膀上的压力不可轻视。微评君肤浅的认为,内心有良知,头顶有法律,公平和正义方能永远屹立不倒。再次为湖南最高法这位主审法官点赞。(文/孙新合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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